啟示和啟事的區(qū)別在哪里?區(qū)別一:表現形態(tài)不同,啟事是一種公告性的應用文體,是為了說明某事而在公眾中傳播信息,一般采用登報或張貼的方式,其形態(tài)是顯性的,而啟示則是啟發(fā)提示,作用于人的內心世界,啟迪思想或激活思維,其形態(tài)是隱性的;區(qū)別二:意義不同,啟事用的是“啟”的陳述義,即開口說話,它和“啟稟”“啟奏”的“啟”同出一轍,而“啟示”用的是“啟”的開導義,即“啟蒙運動”的“啟”,前者是向人訴說,是單向的,后者既可啟示他人,也可是自己受到啟發(fā),是雙向的;
區(qū)別三:語法功能不同,“啟事”是名詞,不能帶賓語,“啟示”既是名詞,又是動詞,它是可以帶賓語的;
“啟事”和“啟示”,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用得較頻繁但又容易混淆的兩個詞,遺失了東西,寫一張“尋物啟事”,某單位要招工,貼一份“招聘啟事”,但是,上述“啟事”卻常被人寫成“啟示”。下面我們來看一下例句,如,老師,這個問題怎樣解答,請您給我一些啟示,從這個句子可以看出,啟示的意思有指示、開導、讓人明白某種道理的意思,所以,啟事和啟示這兩個詞的區(qū)別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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