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印度競爭委員會(CCI)10月20日表示,因谷歌在Android移動設備方面的反競爭行為,已對其處以133.8億盧比(約合1.62億美元)的罰款。
此外,CCI還要求谷歌不得向獨家提供其搜索服務的智能手機制造商提供任何獎勵。
報道提到,谷歌在印度面臨一系列反壟斷案件和更嚴格的科技行業(yè)監(jiān)管。CCI也在調查谷歌在智能電視市場的商業(yè)行為及其應用內支付系統(tǒng)。
Counterpoint Research的數據顯示,在印度6億部智能手機中,有97%使用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tǒng)。
此外,美國得州總檢察長辦公室20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得州已對谷歌提起訴訟,稱其涉嫌在未經適當同意的情況下收集數百萬得州人的生物特征數據。
據報道,十多年來,在得州運營的公司一直被禁止在未經事先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人們的面部、聲音或其他生物特征數據。
“谷歌公然藐視這項法律,至少從2015年起,收集了無數德州人的生物特征數據,并利用他們的臉和聲音為谷歌的商業(yè)目的服務,”訴訟稱?!笆聦嵣希谡麄€州,得克薩斯人每天都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谷歌榨取利潤的搖錢樹?!?/p>
報道指出,上述訴訟是多個州指控谷歌在隱私方面不公平做法的訴訟之一。亞利桑那州在10月初以8500萬美元的價格解決了一起案件。今年1月,得州、印第安納州、華盛頓州和哥倫比亞特區(qū)起訴谷歌,稱其欺騙性的位置追蹤行為侵犯了用戶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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