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對生活垃圾的四個分類分別是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濕垃圾以及干垃圾。
2、上海對生活垃圾的“四分類”是上海市相關(guān)單位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后得到肯定最多的分類標(biāo)準(zhǔn),也最能匹配末端生活垃圾處置實際情況的分類標(biāo)準(zhǔn)。“四分類”的主要目的是規(guī)范生活垃圾處理,從根本上高效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的生活方式。
3、有害垃圾,是指廢棄的燈管、電池、油漆桶、藥品以及包裝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huán)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在投放時要注意電池的相關(guān)廢棄物要輕放,油漆罐、殺蟲劑等廢棄物密閉好后投放至垃圾桶,燈泡、藥品等需將包裝一并放入垃圾桶。
4、可回收垃圾,是指廢棄玻璃、金屬、塑料、紙張、衣服、等適宜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在投放時要注意輕輕投放,保持廢棄物清潔干燥,有尖銳邊角的需包裹后投放。
5、濕垃圾,是指剩菜剩飯,瓜皮果核、花卉綠植、過期食品等日常生活產(chǎn)生的容易腐爛的生物質(zhì)廢棄物。在投放時注意將純流質(zhì)食物垃圾直接倒進(jìn)下水口,有包裝的將包裝物去除后投放。
6、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他廢棄物,如餐盒、包裝袋、紙尿褲、陶瓷等難以辨別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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