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2-04-02 04:15:52
1、受理應審核用人單位是否在本區(qū)納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與內容不完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補充申報。申請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補充申報或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仍不完備的,不予受理。2、審核核查申報用人單位吸納就業(yè)補貼人員花名冊,以及新增就業(yè)人員勞動合同、就業(yè)登記、社會保險繳費等信息,必要時可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予以核實。3、上報4、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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