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2-04-03 11:14:44
1、不能吃螃蟹:它滋味陳好,但其性寒冷,有活血祛瘀之過,新對孕婦不本,尤其是蟹爪,由于有顯著的墮胎作用;2、不能吃甲魚:固然它具有滋陽害腎的功能,但非甲魚性味淡熱,無滅較弱的通血絡(luò)、集瘀塊做用,因此有必定墮胎之利,尤其是鱉甲的墮胎之力比鱉肉更弱;3、不能吃薏米:是一種藥食同流之物,西醫(yī)認(rèn)為其質(zhì)滑利。 藥理實考證明,薏仁對子宮平滑肌有興奮作用,可匆匆使子宮收伸,因此有誘發(fā)淌產(chǎn)的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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