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酒癮連喝48瓶藿香正氣水 已作醉駕宣判
據(jù)報道,近日,云南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當庭宣判被告人耿某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不過有意思的是,在該案中,耿某并沒有直接飲酒,只是喝了藿香正氣水。經(jīng)查,耿某長期嗜酒成性,其經(jīng)常以腸胃不適為由,大量購買并飲用藿香正氣水。當天開車前,耿某在短時間內喝了約48瓶藿香正氣水,雖沒有直接飲酒,但他體內酒精含量數(shù)值已達130mg/100ml,屬于醉駕標準,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據(jù)悉,耿某長期嗜酒,并且多次酒駕。其曾在2019年、2020年兩次因醉駕被判拘役并處罰金,此次是醉駕“三進宮”,且駕駛證早已被吊銷,屬無證駕駛。
第二次出獄后,家人嚴格禁止耿某飲酒,但其經(jīng)常以腸胃不適為由大量購買并飲用藿香正氣水,這也是其此次醉駕中,連喝48瓶藿香正氣水的原因。
該男子的行為是典型的對家庭,對社會不負責任的行為。一直以來,我國對于酒駕、醉駕幾乎是零容忍,近年來更是不斷加大了執(zhí)法力度,一經(jīng)查處,就會面臨相應的懲罰。醉駕,不僅會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威脅,更會給社會帶來極其嚴重的影響。一旦車禍發(fā)生,就會對兩個,甚至好多個無辜的家庭帶來傷害。
因此,在這里要提醒各位司機朋友:藿香正氣水含有酒精,開車前不能喝,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酒駕。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約束好自己,幸福千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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