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母不僅要跟丁蘭斷絕母女關(guān)系,還要到法院起訴她。向真咨詢了莊毅,才知道這個律師函沒有法律依據(jù),其實是無效的。
丁蘭思量再三,顧及父母親情,還是踏上了回家的火車。丁蘭回家后,丁母的意愿很明確,希望她能留在本地,和曾海銘這樣靠譜的小伙兒結(jié)婚,承擔(dān)起照顧家庭的責(zé)任和義務(wù)。丁蘭雖然知道,丁母的這個訴求并不會真正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出于女兒的責(zé)任,她也不能太自私,只顧自己的感受。
丁蘭陷入了糾結(jié)中。高利貸的人找到了林森的住處,他們威脅要找于慧麻煩。林森讓于慧趕緊去外地避避風(fēng)頭,同時他也跑回老家躲債。追債的人果然找到了于慧的住處,于慧想辦法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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