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日期是專利法規(guī)中使用的術語,申請日是從專利申請文件遞交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之日算起。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申請人享有優(yōu)先權的,優(yōu)先權日視為申請日。專利申請日期的作用是:
1、專利申請日對專利申請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專利申請人是否能獲得專利權有直接關系。因此,確定申請日是專利申請人能獲準專利權的關鍵日。
2、專利申請日在法律上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確定了提交申請時間的先后,在有相同內(nèi)容的多個申請時,申請的先后決定了專利權授予誰。
3、它是判斷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否具有新穎性的日期標準,因為它確定了對現(xiàn)有技術的檢索時間界限;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會出現(xiàn)郵戳模糊不清,無法或難以辯認的情形,出現(xiàn)這種情況,申請人如能提出申請文件遞交郵局的確切日期的證據(jù)外,一般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郵寄的時間為申請日。
4、專利申請日期還是審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及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保護期的起始日,并且自該申請日起至授權以前,專利申請人的權利也會受到“臨時保護”,對該申請日以后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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