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一種經濟保障活動,是整個國民經濟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保險的特征主要有經濟型、互助性、法律性和科學性。
保險主要有以下特征:
1、經濟性。保險保障的對象財產和人身都直接或間接屬于社會再生產中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兩大經濟要素;其實現(xiàn)保障的手段,最終都必須采取支付貨幣的形式進行補償或給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無論從宏觀的角度還是微觀的角度,都是為了發(fā)展經濟。
2、互助性。保險具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特性。它在一定條件下,分擔了個別單位和個人所不能承擔的風險,從而形成了一種經濟互助關系。這種經濟互助關系通過保險人用多數(shù)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建立的保險基金對少數(shù)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補償或給付而得以體現(xiàn)。
3、法律性。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依法按照合同的形式體現(xiàn)其存在的。保險雙方當事人要建立保險關系,其形式是保險合同;保險雙方當事人要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其依據也是保險合同。沒有保險合同,保險關系就無法成立。
4、科學性。保險是一種科學處理風險的有效措施。現(xiàn)代保險經營以概率論和大數(shù)法則等科學的數(shù)理理論為基礎。保險費率的厘定、保險準備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精密的數(shù)理計算為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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