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是受存款保險制度保護的,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結構性存款納入商業(yè)銀行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要求銀行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的范圍。但與普通存款不同,普通存款是本金與利息都在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范圍內,結構性存款只有本金享受保護。
而利息部分,由于與金融類產品或者非金融類產品掛鉤,按照衍生產品交易管理,所以不享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
結構性存款,是指投資者將合法持有的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存放在銀行,由銀行通過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者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shù)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鉤的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不是普通存款,也不同于銀行理財。結構性存款在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shù)等的波動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更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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