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業(yè)務承保方式分類,保險可以區(qū)分為原保險、再保險、重復保險和共同保險。
(1)原保險。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
(2)再保險。簡稱分保,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yè)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原保險是再保險的基礎和前提;再保險是原保險的支柱和后盾。
(3)重復保險。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風險事故分別與數個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4)共同保險。共同保險是指幾個保險人,就同一保險利益,同一風險共同締結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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