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4月30日停止集中兌換。
第四套人民幣是1987年4月27日至1997年4月1日發(fā)行的一套貨幣,因為第五套人民幣的發(fā)行、流通,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公告稱,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在市場上流通(第四套人民幣1元、5角硬幣和1角、5角紙幣仍可以繼續(xù)在市場上流通),這意味著這些版別的人民幣不再具有法定支付效力,賣方有權拒收。
第四套人民幣集中兌換時間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在這段時間,持有第四套人民幣的人可以到各銀行網點柜臺兌換。集中兌換時間過后,持幣者只能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選定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兌換。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