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離婚買房并沒有特殊請求,只需將婚后的房產切割明白,明確名下的房產情況即可。
離婚后你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的話應該按首套房產算,具有買房資格。
目前,很多銀行都出臺方針關于離婚人士請求首套房貸的,必需要離婚超越1年才干放貸,堵住“疑似假離婚買房”的縫隙,即銀行在審閱時,關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時期夫妻兩邊共有房產的借款人,雖然離婚后無房產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離婚1年以上的情況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貸規(guī)范發(fā)放借款的請求;或規(guī)則需離婚3個月以上才干請求房貸。
離婚后你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應該算首套,具備買房資格。所以,建議直接咨詢所在地銀行,以確認自己是否具備馬上貸款買房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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