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險的意外事故要同時滿足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但是對于以下原因導致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的,保險公司不給予賠付。
人身意外險的范圍
(1)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2)故意自傷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4)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
(5)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術在內的任何醫(yī)療行為而造成的意外;
(6)未遵醫(yī)囑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7)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應、中暑、猝死;
(9)非因意外傷害導致的細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學、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灼傷、污染或輻射;
(11)恐怖襲擊;
人身意外險的范圍
不包括哪些?除了以上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不給予賠付,對于以下期間內發(fā)生的意外傷害也不給予賠付:(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武裝叛亂或暴亂期間;
(2)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行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間;
(3)存在精神和行為障礙(以世界衛(wèi)生組織頒布的《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為準)期間;
(4)從事高風險運動期間,(潛水、跳傘、滑雪、滑水、滑翔、狩獵、攀巖、探險等)但被保險人作為專業(yè)運動員從事其專業(yè)運動除外。
(5)艾滋?。ˋ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6)駕駛或搭乘非商業(yè)航班期間;
(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人身意外險的范圍
不包括哪些?以上是人身意外險條款中規(guī)定的免責條款,但是生活中有一些容易引起理賠糾紛的意外事故,比如食物中毒、手術意外死亡、妊娠意外等。下面就針對這三個來分析下:1、食物中毒
對于食物中毒來說,一般情況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體食物中毒,可視為意外事故;如果是個體食物中毒,往往就會被視為是個案,保險公司對這種“意外”不賠。
2、手術意外死亡
對于手術意外來說,如果是手術期間因為自身疾病導致死亡的,不屬于意外傷害;如果手術期間因為無法意料的意外導致死亡的,則屬于意外傷害,比如手術前患者做過試敏且可進行手術,但是手術期間卻意外過敏導致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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