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費是指借款人對己承諾貸給顧客而顧客又沒有使用的那部分資金收取的費用。承諾費=(周轉信貸額度-年度內已用借款)*承諾費率。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要支付利息;
而對未提用部分,因為銀行要準備出一定的資金以備借款人的提款,所以借款人應按未提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對貸款人因承擔貸款責任而受利息損失的補償。
承諾費只有在簽訂合同后才需支付。
承諾費從選擇期失效至提交單據為止按承諾日期預付,通常按未提款金額的0.125%-0.5%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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