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原則
2、用藥原則
1.治療原則(1)消除誘因,治療原發(fā)病。(2)對癥處理。
2.用藥原則(1)竇性心動過速的治療應(yīng)主要治療原發(fā)病,必要時輔以對癥治療。由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竇性心動過速,應(yīng)用洋地黃制劑、利尿藥和血管擴張藥等。竇性心動過速的糾正,常作為左心衰竭控制的指標之一。(2)非心力衰竭所致的竇性心動過速的治療,可選用β受體阻滯藥、鎮(zhèn)靜藥等。(3)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治療, 在無明確的心功能不全時,竇性心率持續(xù)>110次/分鐘時,為減慢心率,可臨時試用小劑量β受體阻滯藥如口服阿替洛爾或鈣拮抗藥如口服硫氮卓酮,需要時可8~12小時服1次。繼發(fā)于左心衰竭的竇性心動過速,應(yīng)主要處理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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