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朱理學的思想主張有以下幾點:理或天理是自然萬物和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萬事萬物各有一理,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存天理、滅人欲。
2、理一元論的唯心主義體系,認為理或天理是自然萬物和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
3、理一分殊,認為萬事萬物各有一理,此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此為理一;
4、存天理、滅人欲,天理構成人的本質(zhì),在人間體現(xiàn)為倫理道德“三綱五常”。“人欲”是超出維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違背禮儀規(guī)范的行為,與天理相對立。
5、朱理學,亦稱為“程朱道學”,是宋明理學的主要派別之一,也是理學各派中對后世影響最大的學派之一。理學的天理是道德神學,同時成為儒家神權和王權的合法性依據(jù),其由北宋時期河南(今河南洛陽)人二程(程顥、程頤)兄弟開始創(chuàng)立,其間經(jīng)過弟子楊時,再傳羅從彥,三傳李侗的傳承,到南宋時期朱熹集為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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