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程序設計的主要內容: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具有很多的優(yōu)點,但它是一種面向過程的程序設計方法,它把數據和處理數據的過程分離為相互獨立的實體。當數據結構改變時,所有相關的處理過程都要進行相應的修改,每一種相對于老問題的新方法都要帶來額外的開銷,程序的可重用性差。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是按照模塊劃分原則以提高程序可讀性和易維護性、可調性和可擴充性為目標的一種程序設計方法。在結構化的程序設計中,只允許三種基本的程序結構形式,它們是順序結構、分支結構、(包括多分支結構) 和循環(huán)結構,這三種基本結構的共同特點是只允許有一個流動入口和一個出口,僅有這三種基本結構組成的程序稱為結構化程序。結構化程序設計適用于程序規(guī)模較大的情況,對于規(guī)模較小程序也可采用非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在1965年提出的,是軟件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觀點是采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設計方法;使用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順序、選擇、循環(huán)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是以模塊化設計為中心,將待開發(fā)的軟件系統(tǒng)劃分為若干個相互獨立的模塊,這樣使完成每一個模塊的工作變單純而明確,為設計一些較大的軟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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